乘客權益受影響 公交“一卡通”維權路漫漫
2007-01-06 10:18 RFID世界網
導讀:自北京公交"一卡通"押金訴訟和上海公交"一卡通"押金利息問題披露后,社會反響很大:30元押金數額不大,但積少成多,對乘客的權益影響不小。
日前,上海公交"一卡通"押金問題引發(fā)市民的質疑,上海市公共交通卡公司含糊其辭的回應,并不被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認可。12月15日,上海市建設交通委員會專門就押金問題舉行會議,表示將作審計。對此,人們還是感到解釋不清、專業(yè)色彩過于濃厚。不少市民認為,"一卡通"押金的維權之路依然漫長。
自北京公交"一卡通"押金訴訟和上海公交"一卡通"押金利息問題披露后,社會反響很大:30元押金數額不大,但積少成多,對乘客的權益影響不小。
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嗎
上海市公共交通卡公司目前發(fā)行公交"一卡通"約1500萬張,流通約1200萬張。交通卡公司向上海市消保委發(fā)出的書面?zhèn)髡娣Q,"一卡通"剛推出時,收取30元押金是考慮當時20多元的制卡成本,押金式銷售模式容易被消費者接受,同時又參考當時同類卡的押金金額。考慮到結算需求和退卡的資金周轉,押金利息只能按照活期存銀行,這筆利息的增值部分是用之于民的。交通卡公司表示,近期公交試行"換乘優(yōu)惠",公司就投入1000多萬元用于讀卡器和中央結算系統的設備改造,今后還有老人、學生換乘。
這樣的答復沒有令上海市消保委滿意。市消保委認為,交通卡公司對于實質性問題仍沒有加以說明。首先,對于"一卡通"押金及其利息的用途,要以合法有效的數據、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眾明示;其次,對于"一卡通"押金的定價,交通卡公司應當依照《集成電路卡應用和收費管理辦法》的規(guī)定,隨著"一卡通"實事工程的發(fā)展作出調整。
公交"一卡通"成本幾何
公交"一卡通"成本是多少?押金定為30元是否合適?
上海市公共交通卡公司相關負責人稱,上海1999年開始使用交通卡時,成本較高,押金收取30元得到了物價部門的批準。
據交通卡公司介紹,1999年制卡成本為20多元一張,此后逐年下降,2002年至2003年是上海交通卡大量銷售時期,此時制卡成本降到每張18元、15元,隨后又降到9元、8元。去年6月降至7元。公司方面表示,目前市場上流通的公交"一卡通"絕大多數是2002年、2003年成本較高時投放的,再加上后期的打卡號、芯片格式化、售卡、退卡等物流成本,以及舊卡清冼、實際損耗等因素,平均折算下來,每張卡成本近20元。
交通卡公司提出,押金沉淀資金的利息還有部分用于系統運營的需要。公司有關人士表示,"一卡通"系統雖然向運營企業(yè)收取結算手續(xù)費,但這些收入不足以維持其運營。
這些說法能否服眾?答案是否定的。記者從交通卡制作工廠獲悉,制作5000張卡,價格就可定為每張9元,而交通卡因為發(fā)行量大,平均每張約7元至8元,加上后期制作成本,每張卡的正常價格僅在10元左右。中國政法大學大二學生小林咨詢了廣州的一家制卡公司,得知該公司生產的公交"一卡通"每張卡的成本是5元至9元。如果IC卡數量達百萬張以上,制作成本會更低。北京一家科技公司介紹說,北京公交"一卡通"的成本百萬張以上報價僅為每張2元。
消費者維權之憂
對公交"一卡通"押金問題的質疑并不是近日才有。幾年前,上海市民就對押金30元、紀念卡只售不退等提出過異議,而今巨額利息的去向為更多市民所關注。雖然上海市消保委對這一問題有明確態(tài)度,但市民普遍認為,消保委的質疑仍然沒能改變購卡時要繳納押金的現狀。
三年前,上海光明律師事務所律師丁亮就曾關注公交"一卡通"的押金和退卡費的問題。對于目前又一輪的押金風波,他對此仍不樂觀。
2003年年底,丁亮購買"一卡通"用以乘坐地鐵。在購卡的過程中,他也是第一次聽說需要支付30元押金的規(guī)定。這引起了丁亮的注意,根據什么這樣收費呢?
在研究了相關法律后,丁亮向上海市徐匯區(qū)人民法院就上海市公共交通卡公司違法收取押金和退卡"補償費"提起訴訟。法院以不在立案范圍為由,沒有受理丁亮的訴訟申請,也沒有解釋相關原因。
在第一次訴訟受挫后,丁亮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訴訟的請求再次被駁回。丁亮說,他也有過打行政訴訟官司的念頭,即把上海市物價局告上法庭,訴請是物價局對于這個收費不作為。斟酌再三,丁亮還是沒有這么做,他認為,由于目前法律上的空白,這一問題無法通過司法渠道得到最終的解決。
對此,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,在收取押金上,交通卡公司與用戶之間實質上是一種質押關系,而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》第六十七條(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、違約金、損害賠償金、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)。"就卡押金來看,公司只能收取卡本身的價值(主債權)和卡有效期內的利息,超過這個標準收費,即使經物價部門批準了也不行。"
在退卡時,如余額超過10元,要收10%的補償費,丁亮認為這是不合法的。市民在購卡、充值時并沒有被事先告知,是霸王條款。按照《集成電路卡應用和收費管理辦法》,只能刷卡時收費,不得另行向用戶單獨收取費用,而這10%的補償費顯然屬于單獨收費范圍。
在北京,收取20元押金的規(guī)定遭到了大學生小林的質疑。小林調查后發(fā)現,卡的平均成本只有4元錢,便起訴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,要求退還多收自己的16元。2006年12月25日,北京市西城區(qū)人民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,一審駁回其訴訟請求。聽到判決結果后,小林表示會上訴。
調整押金或折扣優(yōu)惠應該可行
針對上海市消保委提出的"一卡通"定價應適當調低的要求,上海市公共交通卡公司有關人士表示,將考慮在"一卡通"升級的同時,調整押金方案。但他們又認為,這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。按建設部要求,"一卡通"將升級為CPU卡,大批卡要更換,需要資金投入。
從何時開始調整?如何調整?目前沒有明確方案。上海市公共交通卡公司表示,將聽取政府主管部門、專家以及市民的意見。
對于"一卡通"充值這種預付費方式,復旦大學社會學系教授于海提出,應該給予持卡人折扣優(yōu)惠,或免卡費。據來自北京、南京、杭州等地的信息,這一做法的操作性很強。杭州對持卡人最低優(yōu)惠達2.5折,包括學生、老人也享有優(yōu)惠。南京的優(yōu)惠折扣在8折。但是,上海近日推出的公交轉乘優(yōu)惠折扣很小,還有許多條件限制。
公交"一卡通"的押金和預付費問題,折射出公共服務產品頗具代表性的問題:一是壟斷企業(yè)定價行為的合法性、正當性沒有監(jiān)督,一般都由決策部門說了算,社會對其沒有約束力,有損公開、公平、透明的原則;二是相關法律的空白,使公益性維權缺乏保障,維權申訴之路艱難